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概算资料报送及概算审查工作要求(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助力项目整体推进,现对概算资料报送及概算审查作如下工作要求。
一、概算资料报送工作要求
(一)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文件有关要求》(陕发改建设〔2008〕118号),保证报送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概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对于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单位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意见,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对于投资在400万—1000万元的项目,项目单位参照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文件有关要求》,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概算书。
(三)概算书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功能、内容、规模、标准等进行编制,必须与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内容相互匹配、相互对应、保持一致。
(四)概算书必须根据项目类别及工程类型,严格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或相关部门、行业的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
(五)概算书必须遵循“规范报送、应报尽报”原则。对于工程费用、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未执行《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或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对于少报、低报、漏报、不报的,概算审查原则尊重项目单位报送意见;对已签订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等合同的,概算审查执行合同金额或合同约定条款,但合同金额或合同约定条款不得超过中、省及行业规定或计费标准。
(六)对于确需暂估投资的附属工程、配套工程、专业工程等,必须在初步设计中明确暂估投资工程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数据或指标,并在概算编制说明中阐述暂估投资理由及依据。
二、概算审查工作要求
(七)市政府评审中心将严格按照审批部门推送的初步设计文件,遵循“推什么评什么”的原则进行概算审查。
(八)概算审查期间,市政府评审中心一律不予接收包括修改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内容、变动建设标准、浮动材料设备价格等相关资料。对于推送初步设计文件中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且经研究确实无法计算的内容或事项,一律不予计取,只在概算审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九)对于市政府评审中心提前介入项目,项目单位报送资料必须与审批部门受理或推送的初步设计文件保持一致。市政府评审中心根据《延安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对项目单位的前期工作进行协助,促进概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另:调整概算参照执行上述资料报送及审查工作要求
附件: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概算审查资料清单
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 |||
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概算审查资料清单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重要程度 | 备 注 |
1 | 报审资料承诺书 | ★ |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 | 估算投资1000万元以上 |
3 |
投资计划、财政预算、领导批示或 会议纪要等项目资料 | ★ | 估算投资1000万元以下 |
4 | 初步设计(含专业软件电子版) | ★ | 估算投资1000万元以上 |
5 | 项目实施方案(含专业软件电子版) | ★ | 估算投资1000万元以下 |
6 | 概算书(含专业软件电子版) | ★ |
单独成册,应有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及 执业人员盖章或授权盖章、签字 |
7 | 地质勘察报告 | 需地质勘察的 | |
8 |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等 | 需基坑支护的 | |
9 | 地勘、可行性研究、设计等技术服务合同 | 已签订合同的 | |
10 | 征地拆迁协议 | 需征用土地的 | |
11 | 暂估投资 | 在初步设计中应明确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数据或指标 | |
12 | 工程量计算底稿(含电子版) | ||
13 | 投融资方案 | 需融资的 | |
14 |
涉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相关事项的 计价依据、说明 | ||
15 | 其他资料 | ||
说明 | 1、带有“★”的,为概算审查必须提供资料。 2、其他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概算审查工作前一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