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意见
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1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部署和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近期相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综合科要关注单位干部职工近期行程轨迹及请假、休假出行登记,做到底数清、排查实。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放,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二、各科室要严格做好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对于外地区、外省人员,应提前对接,鼓励线上沟通;如必须来访,应首先查看陕西健康码,并做好防护措施和行程信息登记。
三、建议非必要不出行,提倡在本地过节。如确需外出的,出行前要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提前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销假。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打喷嚏、咳嗽要注意遮挡,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门把手、电梯按钮、快递货物等物体表面要进行擦拭消毒;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
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及社区疫情防控规定,在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时主动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配合体温筛查等,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发现社区有非本地外来人员、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可能带来疫情传播隐患的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
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单位汇报就诊相关情况。
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因瞒报、谎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或传播涉疫谣言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
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