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暂行规定》(延市办发〔2013〕24号)的规定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延人社发〔2020〕218号)精神,我中心于2020年12月11日组织入围人员在延安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进入体检程序人员3人,实际体检人员3人。现将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1.白成霖,安塞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胡延瑞,延川县人民法院;
3.牛双龙,志丹县审计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对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者,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受理机构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电话: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0911-7099129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1-7090652
中共延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11-7099310
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2020年12月16日